由长春市商务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联合主办的“幸运派大礼?发票抽红旗”促消费活动,已于年3月1日启动,截止到年1月30日,为期近一年。

10次抽奖,投入资金万元,旨在通过抽奖活动,激发消费潜能,提振居民消费信心,进一步拉动消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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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发票额度

在欧亚三环消费单张发票金额需在元及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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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奖办法

自年4月1日至年1月30日,每月10日抽奖一次,共抽奖10期;每月下旬组织一次颁奖活动,共颁奖10次。

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在第1期(4月10日)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,第2期(5月10日)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,第3期(6月10日)抽奖的发票开具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……

以此类推,本次活动最后一期参与抽奖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,最后一期将于年1月10日进行抽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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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品设置

每期设置

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40万元的一汽红旗H9品牌汽车1台;

二等奖2名,各奖励价值30万元的一汽红旗H7品牌汽车1台;

三等奖5名,各奖励价值20万元的一汽红旗H5品牌汽车1台;

预计每期开奖奖品金额万元,共10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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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提示

车辆交易的手续费、一切税费(含偶然所得税)由中奖消费者个人承担。

原则上中奖车辆实际成交价格,超出奖金限额部分由中奖者补齐,未达到奖金限额部分不退现金。

发票抽奖活动以长春市税务局发布的发票抽奖公告为准。

抽奖地点: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直播间(长春市政府4区3楼民生直播间)。

抽奖时间:每月10日14:00开始,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。

领奖日期: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为兑奖时间(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,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。

■本次活动信息由长春市政数局灵动长春APP、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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